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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6-03-10 15:46:00   浏览次数:

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北京世纪英才高等研修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世纪英才高等研修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北京世纪英才高等研修学院是经北京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高等教育序列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种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现设有建工系、机电系、基础部、培训部等4个系部及继续教育学院。学院位于北京,占地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第五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体院西路甲2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按照北招办[2015]2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实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综合评价方式。学院成立综合评价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及招就处、教务处、各系和学院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就处,根据国家、省及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教务处负责审定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各系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学院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类型、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招生类型: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

第八条  招生计划:以省厅公布为准。

第九条  招生专业(最终以省厅公布为准)

1.招录普通高中毕业生专业:

文史类:学前教育(文理)、会计(文理)、物流管理(文理)旅游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

理工类: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文理)、材料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文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文理)、给排水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护理(文理)、药学(文理)、中药学(文理)、助产(文理)、动漫制作技术(文理)。

2. 招录“三校生”专业:

护理、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汽车营销与服务、工程测量  物流管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报名条件:申请参加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北京市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招考试报名。

第十一条  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市招办公布的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北京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现场确认及面试:

1.普通高中生于2016年3月11日至20日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并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

2.“三校生”于2016年3月13日至20日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10:00-12:00进行文化基础知识考试,13:00开始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

第十三条  1.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14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72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成绩(88分)。

2.“三校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采取综合评分。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成绩(100分)。

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数学、语文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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